2005-12-16 00:00 中國房地產信息網 【大 中 小】【打印】【我要糾錯】
各區(qū)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、工商分局,各建設單位、房地產經紀公司:
為規(guī)范商品房現房買賣行為,維護買賣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,進一步完善對本市房地產市場的管理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、《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》等法律、規(guī)章的規(guī)定,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《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》示范文本(以下簡稱示范文本)。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示范文本適用于本市行政區(qū)域內商品房現房的買賣。商品房現房是指已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,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,尚未進行銷售的商品房(含經濟適用住房)。
二、合同當事人可登錄“北京房地產交易管理網”(www.bjfdc.gov.cn)通過網上簽約的方式使用示范文本。
三、各單位要注意收集在示范文本使用中發(fā)現的問題,并及時向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反饋意見。
四、示范文本自2006年1月1日正式推行使用。
附件:《 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》(BF-2005-01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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