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互通立交互通立交在高速公路總體用地中占相當大的比重,因互通立交功能及其自身技術指標的要求,互通立交一般布設于城鎮(zhèn)周邊地形相對平坦的地區(qū),而這一地區(qū)往往為良田,因此,更應嚴格控制互通立交的數量和規(guī)模,在互通布設時,特別注重節(jié)約用地。
1)按《公路建設項目用地指標》嚴格控制互通立交用地規(guī)模。
2)在滿足互通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盡量采用“瘦身”互通,即互通立交各匝道盡量布設緊湊。
3)在互通方案及互通位置比選中,應將互通占地大小作為一個重要的比選因素。
4)互通立交范圍內需要匝道與匝道、匝道與主線相互跨越,往往出現路基填土較高的情況,應結合實地情況、工程投資等因素綜合考慮,有條件時盡量以橋代路。
5.沿線設施為提供“安全、便捷、舒適”的交通運行環(huán)境,公路特別是高速公路沿線需設置完善的安全、管理及服務設施,設計時應按照《公路建設項目用地指標》嚴格控制收費設施、管理設施及服務設施的用地,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減小占地數量。
1)根據相關規(guī)范規(guī)定,嚴格控制沿線設施的規(guī)模及數量。
2)沿線設施選址時,應結合沿線政府意見并盡量考慮少占良田。
3)各種收費、管理、養(yǎng)護、服務設施應結合實際地形、使用功能盡可能合并設置,不但降低運營管理費用,而且達到節(jié)約占地的目的。
6.臨時工程除注重節(jié)約工程永久占地外,還應節(jié)約臨時性用地,設計階段應細化臨時工程設計,以減少臨時占地。
1)施工便道盡量利用原有道路,新建的便道應和沿線群眾的出行耕作相結合,施工結束后可作為農用便道。
2)預制場、拌和場、攪拌站、材料堆放場等臨時用地應盡量少占耕地,盡可能布設在公路用地范圍以內,如收費站、服務區(qū)和停車區(qū)等。
7.取棄土方案取、棄土是公路建設的主要項目,設計階段應采取各種方法縮減取、棄土場用地數量。
1)平、縱面設計時盡量考慮填挖均衡,通過土石方前后調配盡可能減少線外取、棄土。
2)采用多種材料作為路基填料,盡量減少路基填土,從而少占耕地。
3)取土場應結合當地政府和群眾的意見及公路建成后農田的整體規(guī)劃進行設置,盡量選擇在荒山或耕地貧脊的地段,取土后有利于開墾農田或改善土地質量。
4)棄土場位置盡量利用黃土沖溝、空地和劣地,棄土完成后可進行造地。
5)沿線清表、挖淤土方等可回填于部分取、棄土場表層,以還田復耕。
8.小結要堅持公路的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就必須加強對公路建設項目用地的科學管理,在項目的前期工作中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對公路用地進行合理控制,不但有利于公路建設的全面發(fā)展,加快公路建設步伐,更具有實現全社會全面、協(xié)調、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的深遠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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