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2-09 14:44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【大 中 小】【打印】【我要糾錯】
在委托-代理關系下,行為主體指定或雇傭另一些行為主體代表其行動,同時授予后者一定的權力,并支付相應的報酬。前者是委托人,后者是代理人。
在委托-代理關系下,通常存在著信息不對稱、契約不完備、激勵不相容等多方面的問題,而最大的問題是代理人和委托人目標的不一致。在公共采購中,存在著多重委托-代理關系。委托人與代理人目標的不一致性會降低采購的效益和效率,而解決委托-代理關系中的問題也通常從信息、契約和激勵幾方面入手。
委托—代理理論在公共采購中主要有以下應用:
(1)減少目標的不一致性
(2)委托人加強對代理人的監(jiān)督
(3)公開性原則的把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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